alex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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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最後由alex0216在 2004/05/25 04:16pm 第 3 次編輯]
要說明的是:這些照片全都是以較長焦距,手持拍攝。最近的距離也超過三公尺。
#1-1到#1-3,是以8700的望遠端(視野角度等同於280mm)。 #1-4到#2,是再加上Olympus的1.7倍增距鏡B300(合成視野角度約等同於456mm)。
在相機的設定上,#1-1到#1-3使用ISO 50,60分之1秒;#1-4到#2使用ISO 100,250分之1秒。光圈皆為4.2(8700望遠端的最大光圈)。 以上差異是配合光線、距離與閃燈強度,#1-1到#1-3用兩隻8分之1強度的直射閃燈(105mm端,無擴散片、反射片、柔光罩);#1-4到#2用兩隻2分之1強度的直射閃燈(105mm端,無擴散片、反射片、柔光罩)。
使用2分之1以下的閃燈強度,閃燈都可以在1秒內回電,利於連續拍攝。不過兩隻2分之1不等於一隻全光哦,所及距離略差,但是比較均勻。
其實,#1-4到#2使用ISO 100,125分之1秒,光線會更自然。我用250分之1秒,其實略暗,而需要後製。要不然兩隻閃燈都打全光也可以,但是我覺得能用較弱閃燈強度比較好,因為比較不會構成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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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5 09:41am IP: 已設定保密 | [本文共 886 位元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