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所有的新記錄都要有證據標本(voulcher specimen), 照片不算數, 就算拍攝者說他真的是在某處拍的, 還是不算數, 因為我們不認可只根據照片做的鑑定 (萬一只是長得超像的新種或由形態難以區別的其它分類群怎麼辦?) (2) 正式記錄至少是要發表在期刊上的(是否有公審制度的期刊是另一回事, 像日本的期刊就多半沒有公審制度), 我個人不欣賞在個人出版的圖鑑上發表新記錄種, 因為這些新記錄同樣沒有證據標本的引用, 報紙那就更是不可以, 如果報紙可以, 那我高興寫什麼就寫什麼, 別人如果要看標本, 我堅持不給看就好了 (3) 有貼圖網頁是好的, 但的確有愈來愈多只拍照片不留標本的人, 我所謂的只拍不留標本的人不是指那些真的只想拍照, 但不想去採集標本的人, 我所指的是, 只拍照片, 不留標本, 但是又很愛說自己拍到新記錄的人. 我是覺得既然要一腳跨入這個領域(姑且稱為本土生物調查), 就要接受這個領域最低限的公眾規範與遊戲規則, 不能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然後又怪別人排擠不接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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