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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原生蘭 ] (/tbgweb/cgi-bin/forums.cgi?forum=51)
--- 嚴厲譴責海盜般的野採行為 (/tbgweb/cgi-bin/topic.cgi?forum=51&topic=1846)


--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18 07:11pm

我以林維明先生著中【石仙桃豆蘭】發現者的身分,嚴厲譴責這種海盜般的野採行為,也請各位與小弟一同來做個觀察,讓這樣的人無所遁形!
話說約三年前,小弟與一群同好同遊山林,無意間發現了這一棵豆蘭,經林維明先生送交林教授鑑定,確為一新種,可惜採樣攜回的帶花植株因故無法保存,所以延至今日未做發表。
閒暇之餘便與好友上山觀察原生地的植株是否有開花可供拍攝,並在其附近再次尋訪是否有別的族群;但確定此新種豆蘭只著生在發現的那棵樹上一小節樹幹。
前幾天小弟再次前往原生地,卻見著如圖之強盜般的野採行為,心中真是百味雜陳。
購買原生蘭與否與野採行為的討論在塔內及各大討論區均有過非常多的討論;小弟以為一般趣味者的採集只要顧及生態平衡及基因庫的豐富,比起所謂的商業採集行為有如小巫見大巫!
該發現地雖為一登山路線但需全程步行,上爬約海拔數百公尺,小弟以為一般商業採集不可能花費如此的人力及費用去採集販售,所以小弟大膽推測此事件只有三種可能
1.小弟周遭同遊好友所為或訊息傳遞招有心人士採集
2.一般趣味者見獵心喜之採集
3.有心人士、非分之想之採集
上述三種可能,均為小弟所不齒,佔藉版面揭露此行為,將圖片上傳,請各位好友一同來觀察這【石仙桃豆蘭】的蹤跡,讓這行為者自行慚穢.........
另外也請擁有【石仙桃豆蘭】的朋友,好好照顧它,若有發現其花苞或開花,請第一時間通知小弟,在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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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18 07:13pm

2005發現時.......
[UploadFile=2005_1182165114.jpg]

2006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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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18 07:1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W健在 2007/06/20 09:00am 第 2 次編輯]

2005開花記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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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寮下
-- 發表時間: 2007/06/18 10:21pm

每當族群大量離開座位時,我都會去野生蘭專賣區看看...


-- 作者: adam
-- 發表時間: 2007/06/18 11:01pm

經過這次洗劫, 交由林教授發表的時程就遙遙無期了
人的一個貪念, 造成多大損失啊 !


-- 作者: fly
-- 發表時間: 2007/06/18 11:19pm

看到這篇讓我想到之前有人發了一篇蘭嶼的黃穗蘭被採走的行為...
丫建的心痛可想而知~但默哀吧!
也恭喜你有幸發現新種~她真的很美
我有個歪主意~參考~參考~把她大量生產~
不但可以讓更多人擁有她
也讓她的價格低到沒有盜採的價值
這樣的想法可以嗎?


-- 作者: u8919029
-- 發表時間: 2007/06/18 11:41pm

[這篇文章最後由u8919029在 2007/06/18 11:43pm 第 1 次編輯]

sorry,翻了一下舊文,
好像是閉口蘭被採走。

anyway,
前些日子所聽到的,
亦是整片某原生蘭種被採光的問題,
蠻難過的。

我算是原生蘭新手,
想到的和fly大一樣,
亦是有推廣及復育之問題...
不知其他先角是否有所看法?!

真希望生態和人的慾望間有平衡的一天。


-- 作者: jeep-jackson
-- 發表時間: 2007/06/18 11:52pm

真是一趟感傷之旅~
不見了!通通不見了!!!><
遭受貪婪破壞的不只阿健豆,至少還有3~4種已不複見,不管是天災或是人禍,消失了確是事實,對生態的傷害也是事實。我想,你我對待大自然的態度,都該有更慎重之處吧!


-- 作者: EnergyStar
-- 發表時間: 2007/06/19 00:22am

前天一時興起再度翻閱林老師的大作,看著書中的描述也回想著當時的點點滴滴,彷彿又重回到原地,沒想到才剛回台北,一上線之後就看到這則晴天霹靂的消息!這消息走漏之後,短期內花市應該看不到蹤影。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擁有(不管是趣味者少量採集或是阿健所指的海盜元兇),請好好照顧他們...  囧rz


-- 作者: maxusa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0:06am

阿健不要傷心了!雖然我也有切身之痛........
其實何止石仙桃豆蘭遭劫,連克森豆蘭與燕尾豆蘭也不復存在.....,一個原本神奇的擁有著三個新種的山頭,如今成了荒山,沒人想再舊地重遊,只因不想再觸景傷情.......
寫到此我不盡憶起,流蘇豆蘭和arain兄發現的呂宋石斛的原產地的植株亦遭染指,小弟私忖,這絕不是蘭花獵人或蘭商所為,畢竟不敷經濟效益,那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這些在台灣的稀有蘭花不太可能出現在市場,因為稀有到有市無行,據小弟所知,如果是蘭花專職採集者好歹不會殺雞取卵,畢竟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唯有利益薰心者才有可能痛下殺手,寸草不留........
說實話,小弟亦不能倖免於外,當初和阿健發現石仙桃豆蘭時,因發現一花苞雛形非一般已知豆蘭,當即知道是一個新的東西,於是在百來球的族群中取了七八球返家觀察。雖說是為了學術研究,但在譴責的同時,自覺不能置身於外,因此小弟在此對所有的野蘭愛好者深深一鞠躬地致歉,就算是為了釐清新種便於發表,我仍要說聲對不起!
然而對於趕盡殺絕的朋友們,在此我想說,不管您是什麼動機,好好照顧她們吧!是賣!是養!還是為發表!都請善待她們!小弟感激不盡!
阿健曾說,以後他再也不想來這荒山了。我說不要因噎廢食,下次咱再來之時,就是培養出更多的石仙桃豆蘭時,我們回來野放,相信我!那根禿溜的樹枝未來還會有榮景的,只要我們信念不變、繼續努力!江山永遠多嬌...........


-- 作者: maxusa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1:26am

[這篇文章最後由maxusa在 2007/06/20 03:05pm 第 1 次編輯]

後記:感謝許多朋友對蘭花無私無悔的執著。在此,容小弟抖膽地直言,在這科技發達的年代,網路發表等同學術期刊的發表。也請健兄替這台灣難能可貴的新豆蘭多加著墨描述。雖然此蘭已不復見,但窮其吾等,終要以饗同好,不是嗎?


-- 作者: bik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7:15am

菜鳥提供一個想法, 就是當發現一些稀有的蘭花, 不如先找機會先讓他受粉結果, 然後再大量繁殖後, 最後再進行研究和發表, 這樣即使後來原生地被採了, 至少種也留下來了, 復育原生地也有了希望呀


-- 作者: Tony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7:23am

不知是否看透了人情冷暖,還是心被嚴重顛倒的社會秩序給淹埋了,在與阿健同行快到達發現點之前,無意間對阿健講了一句話,[阿健!你會不會有一種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感覺!!]期待就是花兒安再,而且希望有開花;傷害則是花兒植株已不復在。
但沒想到!真的沒想到~~~~~~~~~事實居然在下一秒殘酷的演出,悲憤油然而生,感嘆被私心淹埋的人呀!您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不管目的為何!您的手段真的太狠心了。不管在週遭是否還有同樣的豆蘭在繼續努力的延續生命,這一個位置的歷史價值是不一樣的。如果您見到這篇文章,我還是希望您多花一些時間,將豆蘭物歸原處。


-- 作者: u8919029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7:27am

[這篇文章最後由u8919029在 2007/06/20 07:29am 第 1 次編輯]

亦有此想法,
也已慢慢著手培育中。

不過就自然生態而言,
人工培育後送回大自然,
這不知算不算件好事?!


--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9:59am

感謝各位好友的鼓勵與安慰,我想有些觀感是一體兩面的,無關是非對錯,在此就不多加贅述討論。
藉此回答好友們的問題,石仙桃豆蘭發現至今除05年攜回開花一次外,便沒在發現開花;接連的原生地觀察亦不見殘存花梗、果夾、開花跡象,故好友們所提組培建議,實為巧婦難為啊!

石仙桃豆蘭亦非阿健所有,美其名只能厚顏稱之為發現者罷了!
大自然本來就是殘酷的,適者生存是不二法門,我們干預的太多未必是好;有朋友開玩笑說,早知會如此,就把他們通通帶回來.......云云的玩笑話,雖是玩笑話,小弟以為就算如此又有何意義,這只是人類一時的私心作祟,對其植物、品種而言是沒有幫助的!這也是阿健較為不懂及難過的地方,既知只有此處、此樹、此節樹幹有,不管是私人擁有、學術研究.......也不須如此趕盡殺絕,不是嗎?

話說回來,這是一新品種,也是屬於大家的,僅就小弟觀察概略敘述一下,讓各位好友對其有多些的了解!
誠如林維明先生著中敘述,石仙桃豆蘭發現在南投中海拔山區,高度約為2150公尺,著生於疑是樟科的樹上,目前未在附近或其他地方發現過不同族群,球莖長卵狀頂生一葉,間隔短呈現密集排列生長。
據觀察花芽約在夏季長成,夏末至初秋開花,花長約為2-3cm,捲辦蘭扇形的開花形態,花色橘紅至紅褐色,著花約4-5朵,花梗約為5-7cm......其餘記錄數據如圖附。

題外話
若所為者能見著此篇文章,阿健再次懇請您好好照顧那些異鄉孤兒,也希望僅存在那的小朋友們能安然的繼續繁衍!
以上


-- 作者: kinmatsu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00am

我想, 如果棲地沒保護, 民眾心態沒改進, 再多的復育也罔然.
不要再沈迷於「山採」的迷思裡, 不要再有蒐集品種的病態心理吧!


-- 作者: 三道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1:45am

最符合科學的推斷是,只有認識她們的人才會採走他們。只有知道她們長在何處的人會採走他們。這裡談的可是豆蘭。沒見著開花都是那附長相。所以.總不能像小弟一樣吃飽沒事幹月上山次數8天以上,享受真正的賞野蘭的快感。~哈哈別告訴偶曾經貼過上述3種夢幻蘭草(含盆子的)野蘭迷們沒有嫌疑。必竟"知道"兩個字是吸引採集的原始動機之一。  :em01:
另外! 咳~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就自行爆料小弟的種種惡行唄。興喜追著"沒見過的"野生蘭花跑的小弟,就耐不住那份好奇。借由瀏覽網路刊載新鮮玩意兒的照片,然後大發簡訊苦問發帖作者發現地, 事實上是巴著不放的。咳!   :em15: 相信有多人飽受其擾,哈哈~但!大多數人都已不理會小弟收場。想想。為何會這樣呢!?難不成小弟真的做人如此失敗,有夠難相處的。一同去爬山真有難處。或是擔心小弟會撈撈叨叨的防礙痛快的採集來著。原因不明,總之太復雜了。一個人上山好寂寞。  :em19:


-- 作者: pumayeh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1:17pm

回大大的話,呂宋石斛在台灣的原產地如果只有一處的話(某水源地(壩)附近),那請別擔心商人的染指,小弟一個月前曾經前往(觀察且採集部分樣本),當時的植株狀況仍然繁盛,不知MAXUSA大大所謂的染指是否指的是這個?
我想這有需要做一個澄清,我們的確是為了學術,而非販賣,這是其一。我們謹守採集地點之秘密,不對外宣稱,這是其二。我們知道已有學者進行發表,基於學術倫理,我們亦無發表之念頭,這是其三。我們僅採取部分樣本栽培,一如過往學者對自然資源的誠敬態度,一如前輩所託付的「見單不採、見多採一」,不做無謂的犧牲,這是其四。
該處地點與坊間蘭商所記載地點不同(或為保護產地?),是植群調查時所發現,故採取樣本鑑定,應無染指之行為,請各位明鑑。若諸位大大在原產地見到有掠奪性現象出現,應不為小弟所為。
這一篇文章出現時,基於過往對蘭商的印象不佳,也因過去已在本版內發表對「掠奪性摘採」的不滿,加上暫無時間發言,故未發表意見。但呂宋石斛小弟亦曾採集標本,想之必有澄清之要,於是上來說說話。
MAXUSA大大與諸位大大皆為關懷臺灣自然生態之人,於野生蘭科分類之貢獻亦有目共睹,小弟崇佩在心。此次大家仗義執言,能藉此澄清許多疑惑,亦是生態界的良好傳統,若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小弟謹記在心!


-- 作者: maxusa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6:29pm

[這篇文章最後由maxusa在 2007/06/20 06:36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pumayeh[/u]在 [i]2007/06/20 01:17pm[/i] 發表的內容:[/b]
回大大的話,呂宋石斛在台灣的原產地如果只有一處的話(某水源地(壩)附近),那請別擔心商人的染指,小弟一個月前曾經前往(觀察且採集部分樣本),當時的植株狀況仍然繁盛,不知MAXUSA大大所謂的染指是否指的 ...
[/quote]
葉兄多慮了,對於學術的研究正如您說的,少量的採集有其必須性,弱水三仟,僅取一瓢飲是合宜的。
然而其中假學術之名行掠奪之實的也不乏其人,許多蘭花的消逝非關研究,純粹是個人佔有的私慾作祟,尤其是一些所謂稀有的品種。
另外,據我所知,呂宋石斛產地已有多人知道。原本樹幹下方亦長滿呂宋石斛的地方現今已成了光禿一片。今年一月即是如此了,跟去年一月相比,著實少了很多,誰有必要搜括那麼多呢?如果只是為了研究之用,似乎不需要如此大費周章吧?您前一個月去看到的已是災後的情形了,附一張之前拍的供您參考,現在僅存的是一些樹幹高處上部的,因為不易取得,所以才能苟延殘喘活下來。
相反的,石仙桃豆蘭就沒有如此幸運了!如果為了搶發表新種而把短短一節樹枝上的豆蘭幾乎掠奪一空,這種「研究精神」令人齒冷。研究發表的採集本是無可厚非,但是這種殘酷的做法,就算在學術上有所突破,也無法獲得別人一丁點敬重。不過以上所述僅是延伸出來的臆測,或許掠奪者是趣味者也不定。但是吾等堅信一點,這個掠奪者是個內行人,沿途許多易見的白毛、鸛冠、百合幾乎都完好無缺,偏偏身處陰暗處的石仙桃遭了殃,套一句三道兄所言,豆蘭不開花,植株大同小異,若非事先知情,怎會捨棄一路的豆子不取,而直奔山頭掠奪。
其實,不管是學術研究、或是趣味採集,取之有道才合時宜,趕盡殺絕的結果是物種產生消失的危機,其他人也無福再度欣賞,損人未必利己,何苦呢?
大自然的淘汰有其一定法則,但是人為干預的破壞,實在叫人不敢領教。
多言了!實在是身歷其境的震撼久久不能散去,才藉此稍做抒發,如有發言不當或得罪之處,尚祈諸位原宥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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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A6CBAAKA5DBB1D81_1182335785.jpg]


-- 作者: pumayeh
-- 發表時間: 2007/06/20 08:33pm

[這篇文章最後由pumayeh在 2007/06/20 08:46pm 第 3 次編輯]

MAXUSA兄之震撼我可以理解,願這些蘭花能夠有好的歸宿。
小弟去過的地方不多,XX山算是我從小去到大的山區,該區的蘭花消逝速度之多、之廣,同樣讓我乍舌。我想這樣的情形,在台灣各山區一定同樣嚴重。石仙桃豆蘭在台灣算是第一種該類型的種(中國大陸有一些類似的種),十分值得矚目,但很不幸的遇到這樣的事情,所以我真的很能理解各位的心情。
MAXUSA兄的圖片正暗示了人類貪婪的可怕,但我亦看見了MAXUSA兄捍衛自然資源的心意。總之,網路是一個很好的平台,讓大家可以說說話、學學東西,今天,我又上了寶貴的一課。謝謝MAXUSA兄,謝謝大家!


-- 作者: 三道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19pm

哈哈~說到這呂宋石斛樣子草草的。一點都不好看。她惟一的媚力不外乎"稀有"兩字。光是這兩字可說是迷死我了。可惜!千方百計要弄到她的所在之地確是有點難,知道的人確實沒幾人。像小弟如此頑固台灣頭找蘭花到台灣尾。可說是非常勤勞。但!仍然無緣見著。想想,為何偶運氣如此不佳呢?會因為偶鄙視大樹(因為可以爬到大樹末端然後繫吊床睡覺)偶取笑深山(因為山上不乏蛋白質即使忘記回家的路仍可消遙快活)。之故嗎?阿 !!原來勤勞沒有情報來的有效率的達成目的。明白了這點之後就覺得以前見到的蘭花沒有狂採真感到後悔。如果是每一種稍有不同的各採回家"開獎"搞不好會出現好幾種新種,例如呂宋石槲碰到了或許偶會誤以為是大雙花。那豆蘭的更是難認,幅射芋蘭誰能從外表看出來和大芋蘭不同阿! 也就是說新種的發現是非的要採才能知道是新種的。咳! (十幾年尋蘭經驗談)不見得運氣這麼好每次都能看到開花株。那嚜! ~近幾年來不段有新種的出現,若不是到處蒐刮採集回家開獎那又是啥原因?難不成蘭草迷們可以如同小弟這般情節高尚入山隨便也有一個禮拜。不帶走任何一草一木的。(早期連影像都沒帶走的)。當然有時則是看到不採真對起自己所以順手弄了一些回家。所以小弟勸勸愛批評山採的大大們心胸放寬容些。因為新種也是採出來的!沒有採集證,到處亂採回家等"開獎"和大量的採其實都是犯了個"罪"字~就道德而言,前者採批評者,量少的批評量大的。一邊採一邊談保育可真是不老實阿~哈哈。


-- 作者: sulo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3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sulo在 2007/06/20 10:46pm 第 1 次編輯]

親愛的三八兄弟們
此事已竟, 就到此吧...
怕再接下去又流於口水了....

人們總是習慣對自己的行為找合理的解釋.....
既是如此...又如何能說出對錯.....這是自由心證了吧...
所以.....既然目的已達, 就這樣吧.....
我也是有罪的....

在親眼見證過流蘇豆....呂宋石斛....石仙桃豆.....等等的災難之後...
我想我們都應該對 "分享" 這件事有更嚴謹保守的態度才是.....


-- 作者: maxusa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47pm

所謂開獎之言,大概有點酸葡萄心態吧!我想如果不是有80%以上的把握,大家是不會亂採的,就算採,也秉持九牛一毛的原則。不是說採是對的,也不是採少可以罵採多,我們只是不想看到趕盡殺絕罷了!
三道兄人品高尚,實讓我等佩服!
還是聽聽sulo兄的建議,往者已逝,徒呼負負又當如何?省點力氣吧!浪費口水徒勞..............
阿健節哀吧!


-- 作者: maxusa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49pm

葉兄忒客氣,我想彼此都在學習,也都珍愛大自然,互勉吧!
期待您再有新的佳作!


-- 作者: pumayeh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0:58pm

今天看見本版的回覆,就覺得本版是有溫暖的。
其實諸位大大的言論都很值得小弟學習。小弟學過一些哲學,對於三道兄的「道德相對論」深深覺得十分有意思,值得我們深思;sulo兄的「人們總是習慣對自己的行為找合理的解釋」亦在我心頭打下一股重重的拳,有如洪鐘;Maxusa兄的「如果不是有80%以上的把握,大家是不會亂採的」亦將研究與採集之判準形容的十分貼切..。
大家都是熱愛臺灣自然資源的,透過這次的討論,我們或許能夠彼此都更靠近一些,就讓我們一起為臺灣的森林資源祈福與加油吧!


-- 作者: pumayeh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1:01pm

謝謝,我們一起互勉吧,嘿咻!嘿咻!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xusa[/u]在 [i]2007/06/20 10:49pm[/i] 發表的內容:[/b]
葉兄忒客氣,我想彼此都在學習,也都珍愛大自然,互勉吧!
期待您再有新的佳作!
[/quote]


-- 作者: jeep-jackson
-- 發表時間: 2007/06/20 11:4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三道[/u]在 [i]2007/06/20 10:19pm[/i] 發表的內容:[/b]
難不成蘭草迷們可以如同小弟這般情節高尚入山隨便也有一個禮拜。不帶走任何一草一木的。(早期連影像都沒帶走的)。
[/quote]
看到三道大大回覆,讓我億起當兵時的愛民十大紀律:
1.宿營挖廁所
2.洗澡避女人
3.待人要和氣
4.雇工先付錢
5.損壞要賠償
6.買物不賒欠
7.借助民房先商量
8.臨走掃地物還原
9.愛護莊稼樹木
10.不拿一針一物
有理!有理!
早期還是士官長的時候,犯了最後一項。檢了一段長滿豆子的枯樹幹回來,這豆子還真會開,每年都來花,還是沒發表過的,貼上塔內之後,除了自己保留十幾顆,其餘都有求必應的送光光了。
最近原生蘭板熱鬧極了,他也算此行失蹤主角之一,不巧此時他又來花了,紅紅的花好像在對貪懶的人們示威,讓我有點心虛愧疚,希望手邊有他的朋友好好的對待他。
士官長因為〝他〞而引咎退伍,現在是平凡善良的老百姓!!!
他是克森豆蘭......... :em01:  :em01:  :em01:
亂完了~~~~~~~~酸~~~~~~~~~~~~
[UploadFile=BFs1_C1YA4pA4jA4_1182354352.jpg][UploadFile=BFs2_C1YA4pA4jA4_1182354371.jpg]


--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0:04am

士官長,這克森豆的葉子怎好像長長了呢???


-- 作者: 三道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0:09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jeep-jackson[/u]在 [i]2007/06/20 11:46pm[/i] 發表的內容:[/b]
看到三道大大回覆,讓我億起當兵時的愛民十大紀律:
1.宿營挖廁所
2.洗澡避女人
3.待人要和氣
...
[/quote]
2,洗澡避女人。偶發誓這一條紀律,偶肯定會犯。 :em01:


-- 作者: 菜鳥看花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0:34am

哈三道兄的說(一個人上山好寂寞)我己為只有我這個瘋子才一個人上山、原因和三道兄說的那段話一樣、其實我個人覺的採𣎴採定義是什麼?花市裹的花花草草和外國的洋蘭、他們以前也是原生的不是嗎?個位仁兄家裹的什麼蘭和(稀有的蘭)他們以前和現在也是原生的不是嗎?要不帶走任何一草一木我覺的不可能、只是採光真的是不應該


-- 作者: 羅兒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2:16am

人 ,總是希望自己所擁有的是天地萬物之珍寶
擁有的心情很複雜,自私的佔有、虛榮的炫燿
萬物皆有定數啊!人只不過落入擁有與失去的貪念輪迴之中

這般濫採確實叫人心痛,無論是商人、蘭之愛好者、研究學者
其實,都還該有一絲絲慶幸。雖然不在原生地,但若能生存下來
畢竟,它還存在。只是多與寡、原生與人工之分

但真正可怕的是《無知的人》對植物、事物的無知,或者好奇亦是當下
興起對自然所造成的傷害

只要存在這世上的個體,無論等級層次所在,人都要尊重它的存在
存在有一定的價值,也是生命的延續


-- 作者: bik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8:00am

我覺得幫他受粉大量繁殖最重要, 有人品德高尚, 可以見蘭不動心, 可卻也難保更多的人是見獵心喜, 台灣的生態不能巴望少數人的道德高尚, 謹守口風而將一枝稀有蘭花維護下來, 而且也不可能讓全體國民都變成這樣的人, 只要有百萬之一的人民有這樣的慾望, 那枝花在自然界的消失就是遲早的事呀!!


-- 作者: W健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9:12am

小弟發帖目的,純粹抒發個人那有如波濤之感、與各位好友分享這一新種豆蘭,並請各位一同來觀察其後續蹤跡,也呼籲讓那倖存的小朋友們在那快樂生長罷了,無關野採與否、該不該採、能不能採、為何而採..................云云
就如sulo兄說得
人們總是習慣對自己的行為找合理的解釋.....
既是如此...又如何能說出對錯.....這是自由心證了吧...

既是如此...就讓這篇文章單純些吧!別再去爭論這些.....
敢問板主,塔內文章是否也能設定唯讀?若可,小弟建議將此帖設為唯讀吧!如此流於口水戰,實非小弟及各位所樂見,不是嗎!


-- 作者: adam
-- 發表時間: 2007/06/21 09:44am

依原發文者要求, 將本帖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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