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您,訪客登入論壇 按這裡註冊 忘記密碼 在線會員 文章搜尋 論壇風格  使用說明   


>>> 大家來分享園藝種子,並切磋如何當個快樂的綠手指
塔內植物園[ 園藝栽培 ] → 發表回覆

主題標題: 淨化空品 室內綠化e點就通
您目前的身份是: 訪客 ,要使用其他會員身份,請輸入會員名稱和密碼。未註冊訪客請輸入網名,密碼留空白。
請輸入您的會員名稱   您沒有註冊?
請輸入您的密碼   忘記密碼?
目前心情
  • 將放在文章的前面
  •             
                
                
    上傳附件或圖片 (最大容量 9000KB)
    目前附件:(如不需要某個附件,只需刪除內容中的相關 [UploadFile ...] 標籤即可) [刪除]
    內容 

    在此論壇中:

  • HTML  標籤: 可以使用
  • EMOTE 標籤: 可以使用
  • LeoBBS 標籤: 可以使用
  • 貼圖標籤  : 允許
  • Flash 標籤 : 禁止
  • 音樂標籤  : 禁止
  • 文字大小  : 允許
  • 積分標籤  : 禁止
  • 保密標籤  : 禁止
  • 允許使用表情符號轉換
  •   字型樣式:  字型大小:  顏色:         點這裡查看 LeoBBS 論壇所有的專用標籤
      粗體字 斜體字 底線 置中 插入超連結 插入郵件地址 插入圖片 插入 Flash 動畫 插入聲音 插入代碼 插入引用 插入編號 飛行字 移動字 發光字 陰影字 插入表情代碼
     『 HTML 編輯器 』『 ASCII 字型產生器 』『 文字內容取代
     
      模式:使用說明 完全 基本  >> 複製到剪貼簿 | 查看長度 | 轉換剪貼簿超文字 <<
    點選表情圖即可在文章中加入相關的表情
     
    選項

    使用 LeoBBS 標籤?
    是否顯示您的簽名檔?
    您是否希望使用表情符號轉換在您的文章中?
    使用字型樣式轉換?

        

    文章一覽:淨化空品 室內綠化e點就通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Darren 發表於: 2008/04/13 09:34pm
    小弟了解了,多謝版主,
     
    silverstar 發表於: 2008/04/13 05:26pm
    Darren大大您好

    您可能來自香港,對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比較不清楚
    因此蠻擔心著作權侵權的問題的 Smiled
    為了澄清一下您的疑慮,謹就我所知說明如後

    著作權法相關條文
    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第五十條   (政府機關或公法人著作之重製或播送)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第五十一條   (非為營利得重製他人著作之條件)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六十二條   (公開演說及公開陳述之利用)        
    政治或宗教上之公開演說、裁判程序及中央或地方機關之公開陳述,任何人得利用之。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第六十五條   (合法利用他人著作之判準)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綜合上述,系爭手冊不符合第九條之規定,所以環保署享有對這本書的著作權,殆無疑問。不過綜合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之意旨,民眾自行下載這本書供自行參考使用,是符合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範圍的。

    因此本板主判斷,提供系爭手冊的下載位址,並不違法,請Darren大大安心。當然如果我有錯誤,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正!
     
    Darren 發表於: 2008/04/12 07:14pm

    下面引用由lkk2008/04/11 00:11am 發表的內容:
    不過他歡迎民眾下載啊。
    如果真侵犯所有版權請版主直接刪除本主題,謝謝。





    小弟不是找lkk大大麻煩,因為看不見下載批准證明
     
    silverstar 發表於: 2008/04/12 04:46pm
    經查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貼新聞且註明出處用於非營利之用途,尚屬「合理利用」的範圍
    (相關條文茲不援引,有興趣者請自行查閱立法院法律系統)

    因此 lkk 板友轉錄這一則新聞,當然沒有侵害環保局的著作權的問題;至於報紙的著作權,雖然沒有違反,但是未附上原刊載媒體以及出處(例如網頁連結),在引用的形式上並不完備,有瑕疵!
    請 lkk 板友儘速將原刊載媒體以及出處補足。如今晚12點之前尚未補足,為了尊重原報紙,雖然不違法,板主仍將予以刪文,謝謝配合 Smile
     
    lkk 發表於: 2008/04/11 00:11am
    不過他歡迎民眾下載啊。
    如果真侵犯所有版權請版主直接刪除本主題,謝謝。


    下面引用由lkk2008/04/10 03:31pm 發表的內容:
    淨化空品 室內綠化e點就通
    民眾可上網下載


     
    Darren 發表於: 2008/04/10 08:07pm
    [這篇文章最後由darren在 2008/04/10 09:13pm 第 1 次編輯]

    多謝分享,不過本文是有版權吧,超連結最後頁有:版權所有
     


    © 中文版權所有: 塔內植物園 繁體版權所有: 摩尼網
    程式版權所有: 雷傲科技  程式翻譯:auron 版本: LeoBBS X Build041101
     

    本論壇言論純屬發言者個人意見,與 塔內植物園 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