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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啥蓋斑不能賣? [兼談保育法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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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白魚痴在 2006/06/23 06:51pm 第 1 次編輯] hmyb8715015 兄:特生中心全名為台灣特有生物中心 所以台灣特有種的管理研究此中心具有很大的份量.台灣工程開發過多.快速道路一條接著一條有停過嗎?河川一直整治 中海拔河流河川地過度開發 棲地真的有落實保護嗎?還有是教育問題 小學生只知到鬥魚 而大一點國中 高中的只知櫻花鉤吻鮭若說什麼台灣白魚 菊池氏細鯽等等問十個有八個沒聽過 九個沒看過 這如何保育呢?問官員好了.10個有9.5個不知道不敢盼望政府哪時能覺醒還不如與一些對台灣魚類有深度研究肯為台灣魚類作出實質助益的學者們一起努力還比較實際. 最後想說的法是死的 人的思考是活的.世上無十全法 台灣只重視法條只告訴國人什麼不能做之後再祭出重罰 而政府自己的破壞遠超過個人的千百倍.總之有一利必有一敝看我們政府選擇的定位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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